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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hotograph capturing a legal consultation scene involving attorney fees, showing a lawyer writing on a document, a client’s hands, money, a gavel, and a legal book on a wooden desk.

快速解答

土耳其法律区分两种律师费。约定律师费(akdi vekalet ücreti)由委托人与律师依据《律师法》(第1136号法律)约定;按百分比收取时不得超过案件价值的25%,且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律师费最低标准》。法院判给的律师费(karşı vekalet ücreti)按收费标准判令败诉方承担,归胜诉方律师所有(第164条)。2026年施行的收费标准(2025年11月4日《官方公报》)规定,初审法院案件为45,000土耳其里拉,前600,000土耳其里拉部分按16%计算。

在土耳其聘请律师的外国委托人通常会问两个问题:我自己的律师要花多少钱?如果败诉会怎样?土耳其法律以两种不同的律师费来回答。akdi vekalet ücreti即约定律师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依据《律师法》(第1136号法律)约定。karşı vekalet ücreti即法院判给的律师费,依据Avukatlık Asgari Ücret Tarifesi即《律师费最低标准》判令败诉方承担。2026年施行的收费标准刊登于2025年11月4日第33067号《官方公报》,并于2026年1月8日和3月28日修改;其中规定,初审法院案件的最低律师费为45,000土耳其里拉,金钱请求前600,000土耳其里拉部分的费率为16%。本文将说明律师费协议如何运作、25%的上限、法院如何计算判给胜诉方的律师费(包括部分胜诉和强制执行程序)、败诉时各项费用由谁承担,以及外国委托人在签约前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哪些事项。

1. 两种不同的律师费

第1136号法律第164(1)条将律师费定义为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所获得的金钱或其他价值。这就是约定律师费:无论结果如何,委托人都须依照约定向自己的律师支付,除非双方约定以胜诉为付款条件。法院判给的律师费则是另一回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100号法律)第323(1)(ğ)条,依法确定的律师费属于诉讼费用之一;根据第330条,法院判令将其给付有律师代理的一方。该费用按照收费标准计算,而非按照胜诉方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因此很少与案件的实际成本相符。

不聘请律师而自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不能获得任何律师费,只能获得某些费用,例如出庭补贴,由法官依据第323(1)(g)条确定。

2. 第163条和第164条规定的律师费协议

2.1 内容与书面形式

根据第1136号法律第163条,律师费协议的条款由双方自行决定,但协议必须针对特定的法律服务,并载明金额或价值。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按照一般证据规则予以证明,这在实践中会使仅凭口头约定的委托人和律师处于困难境地。附条件的协议,例如仅在胜诉时才支付律师费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即为有效。超过法定上限的协议在上限范围内有效;某一条款无效不导致整个协议无效;已经履行完毕的协议,事后不得再以无效为由提出异议。

2.2 25%的上限

第164(2)条允许按案件价值、判决金额或所涉款项的百分比确定律师费,但不得超过25%。此类协议不得约定将金钱以外的争议财产或权利的一部分以实物形式归律师所有,例如一套公寓的份额(第164(3)条)。按比例收费在债务催收和损害赔偿案件中较为常见;在其他大多数事务中,土耳其律师报固定费用,通常先收取预付款,余款在后续阶段支付。

2.3 收费标准是下限

不得约定低于最低收费标准的律师费(第164(3)条),收费标准第1(3)条也重申了这一规则。律师不收取律师费而承办案件的,必须通知律师协会理事会。因此,远低于收费标准的报价是一个警示信号,而不是划算的交易。

2.4 律师费涵盖的范围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约定的律师费仅涵盖律师所承接的事务。反诉、关联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以及其他咨询意见,即使与之相关,也须另行收费(第173条)。诉讼费、税款、规费和其他开支由委托人承担,律师可以在支付前要求委托人预付足额款项;如有约定,差旅费另行支付。根据收费标准第2条,案件的律师费涵盖直至终局判决的全部工作,但强制执行程序以及在最高上诉法院、国务委员会和地区上诉法院出庭,须另行收费。

3. 没有有效书面协议的情形

第1136号法律第164(4)条规定了以下情形:未约定律师费、没有书面协议、协议内容不明确或有争议,或者其中的律师费条款无效。在金钱请求案件中,裁决律师费争议的机关根据律师的工作情况,就案件胜诉部分,按判决确定之日请求价值的10%至20%确定律师费,且不得低于收费标准。对于价值无法以金钱衡量的案件,适用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第1(2)条确认,在此类争议中,收费标准仅用于计算最低金额。

有时被援引为这一规则依据的第168条,实际上规定的是每年如何制定收费标准,见第4.1节。对于外国委托人而言,第164(4)条带来的实际教训是:不以书面形式约定律师费并不意味着少付费用,法律会以一个百分比来填补空白,而该百分比很可能超过原本约定的固定费用。

4. 2026年律师费最低标准

4.1 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根据第168条,各律师协会每年九月向土耳其律师协会联合会提交建议,联合会在十月底前制定收费标准并报送司法部;司法部批准或在一个月内未作决定的,收费标准即告确定。律师费按照法律服务完成时或判决作出时有效的收费标准计算(第1136号法律第168条和收费标准第21条)。现行收费标准自2025年11月4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的收费标准通常每年秋季公布,因此应始终以最新一期《官方公报》核对相关数额。

4.2 部分固定金额

服务2026年施行的收费标准规定的最低金额
在律师事务所的口头咨询(首小时)4,000土耳其里拉,此后每增加一小时1,800土耳其里拉
书面法律意见(首小时)7,000土耳其里拉,此后每增加一小时3,500土耳其里拉
起草申请书、通知书或正式警告函6,000土耳其里拉
调解未达成协议(每方律师)8,000土耳其里拉
执行办公室程序9,000土耳其里拉
执行法院非讼事项11,000土耳其里拉,诉讼及需开庭的事项18,000土耳其里拉
消费者法院22,500土耳其里拉
民事治安法院30,000土耳其里拉
初审法院(asliye mahkemeleri)45,000土耳其里拉
重罪刑事法院65,000土耳其里拉
行政法院或税务法院不开庭30,000土耳其里拉,开庭40,000土耳其里拉
地区上诉法院(上诉审,开庭一次)22,000土耳其里拉

这些金额是律师可收取律师费的下限,也是法院判给律师费的依据。它们并非市场价格,复杂或紧急事务的律师费往往远高于此。

4.3 比例费率

案件标的为金钱或可以金钱估价的,律师费按照收费标准第三部分以该价值为基础计算,但不得低于审理该案件的法院所适用的固定律师费,也不得高于被接受或被驳回的金额(收费标准第13条)。该费率与所得税税率表一样分段累进适用:

价值区间费率
前600,000土耳其里拉16%
其后600,000土耳其里拉15%
其后1,200,000土耳其里拉14%
其后1,200,000土耳其里拉13%
其后1,800,000土耳其里拉11%
其后2,400,000土耳其里拉8%
其后3,000,000土耳其里拉5%
其后3,600,000土耳其里拉3%
其后4,200,000土耳其里拉2%
超过18,600,000土耳其里拉的部分1%

对于1,000,000土耳其里拉的请求,律师费为600,000的16%(96,000)加上其余400,000的15%(60,000),合计156,000土耳其里拉。对于在初审法院提出的200,000土耳其里拉请求,按16%计算为32,000土耳其里拉,低于该法院45,000土耳其里拉的固定律师费,因此适用45,000土耳其里拉。

4.4 2026年的修改

收费标准在2026年经过两次修改。2026年1月8日的修改(第33131号《官方公报》)废止了第10条第二款,该款曾在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被部分驳回时对被告律师的律师费设定上限。2026年3月28日的修改(第33207号)重新规定了第14(5)条,涉及向刑事治安法官提出的申请,例如对行政罚款提出的异议。两次修改均未改变固定金额或比例费率。

5. 法院如何判给胜诉方律师费

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326(1)条,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1136号法律第169条和收费标准第3(1)条规定,判令对方承担的律师费不得低于收费标准规定的金额,也不得高于该金额的三倍,并应考虑律师的工作、案件的重要性和性质以及持续时间。实践中,大多数法院按收费标准规定的金额判给。

收费标准中的若干规则会影响具体数额。无论一方由多少名律师代理,只判给一份律师费(第4条)。对多名被告的请求基于所有被告共同的理由被驳回的,判给一份律师费;理由不同的,按每一理由分别判给律师费(第3(2)条)。争议在初步审查笔录签署前因撤诉、认诺或和解而终结的,判给一半律师费,此后终结的则判给全额律师费(第6条)。撤回请求或认诺请求的一方,视同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第6100号法律第312条)。

5.1 部分胜诉

双方各自部分胜诉的,第6100号法律第326(2)条要求法院按各方胜诉比例分担诉讼费用。各方的律师费按其胜诉部分计算:原告律师按判给的金额计算,被告律师按被驳回的金额计算,且任何一方的律师费均不得超过该金额(收费标准第13(2)条)。在物质损害赔偿请求被部分驳回的情况下,被告律师的律师费不得超过判给原告律师的律师费(第13(3)条)。例如,在初审法院提出的1,000,000土耳其里拉请求中,如有600,000获得支持,原告就该金额获判96,000土耳其里拉的律师费,被告就被驳回的400,000获判64,000土耳其里拉的律师费,其他诉讼费用按60比40分担。

5.2 恶意诉讼

恶意行事的被告,或者完全无权而提起诉讼的一方,除承担一般诉讼费用外,还可能被判令支付对方与其律师实际约定的全部或部分律师费;如该金额有争议或过高,由法院确定数额(第6100号法律第329条和收费标准第23条)。这是败诉方须支付高于收费标准律师费的主要情形。

6. 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律师费

根据收费标准第11条,在执行办公室进行工作的律师费涵盖直至程序终结的全部工作,并按比例费率计算。对于金额不超过56,250土耳其里拉的程序,改为适用9,000土耳其里拉的执行办公室固定律师费,但该律师费不得超过本金债权。债务人在付款期限内付款的,判给四分之三的律师费。取得aciz belgesi即证明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的凭证,视为程序已经终结,因此应支付全额律师费。在执行法院出庭另行计费,腾退房屋的强制执行程序适用20,000土耳其里拉的固定律师费。

例如,金额为100,000土耳其里拉的程序,律师费为16%,即16,000土耳其里拉;债务人在付款期限内付款的,为12,000土耳其里拉。根据《强制执行与破产法》(第2004号法律)第59条,执行程序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但债权人须先行垫付。我们关于土耳其债务催收与强制执行的文章介绍了程序本身,我们的破产与止赎法律服务则涵盖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的代理。

7. 败诉时各项费用由谁承担

在土耳其民事案件中败诉,涉及三项费用:您自己律师的约定律师费、您垫付的诉讼费用,以及有利于胜诉方的诉讼费用裁决,其中包括按收费标准计算的胜诉方律师费。除第5.2节所述的恶意情形外,胜诉方实际支付的律师费不会转由您承担。

费用项目原则上由谁承担
您自己律师的约定律师费您,依照您的协议,无论结果如何,但约定以胜诉为付款条件的除外
诉讼费、鉴定、证人、送达和勘验费用败诉方,通过诉讼费用裁决承担(第6100号法律第323条和第326条)
胜诉方的律师费败诉方,按收费标准金额承担,最高为该金额的三倍(第1136号法律第169条)
胜诉方实际约定的律师费仅限恶意行事或完全无权而起诉的一方(第6100号法律第329条)
上诉审的庭审依照收费标准第2(2)条另计律师费
外国原告的诉讼费用担保在诉讼开始时缴存,除非法院基于互惠原则予以免除(第5718号法律第48条)

最后一项对外国人尤为重要。根据《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第5718号法律)第48条,在土耳其法院提起诉讼、参加诉讼或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必须按法院确定的金额,为诉讼费用以及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提供担保,但基于互惠原则获得免除的除外。消费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有利于消费者的裁决被撤销时,消费者适用一项特别规则,详见我们关于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的文章。

8. 法院判给的律师费归谁所有

第6100号法律第330条规定律师费判给当事人,但第1136号法律第164(5)条规定,判决判令对方承担的律师费归律师所有。该费用不得与委托人的债务相抵销,也不得被委托人的债权人扣押。因此,胜诉的委托人不应期待取得这笔费用,除非律师费协议约定将其抵扣约定律师费。是抵扣、另行加收还是分享,取决于协议约定,值得在一开始就明确。

第166条赋予律师对为委托人收取的款项和财产享有留置权,直至律师费和开支付清为止,并就通过律师工作所追回的财产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执行判决时,执行办公室必须在程序进入下一阶段前向判决中载明的律师送达通知。第165条还规定了一项令许多委托人意外的规则:事务因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和解或其他方式而终结且不再继续进行的,双方当事人对律师费承担连带责任。背着自己的律师直接与对方和解,并不能免除律师费。

9. 更换律师、辞任与和解

即使没有书面协议,律师也必须将事务办理至终结(第171条)。律师无正当理由放弃案件的,无权收取任何律师费,并须退还已收取的预付款;委托人解除委托的,须支付全额律师费,但解除委托系因律师的过错或疏忽所致的除外(第174条)。委托人希望增加其他律师的,须取得第一位律师的书面同意;该律师拒绝的,委托关系终止,委托人须支付全额律师费(第172条)。双方律师依据第1136号法律第35/A条促成和解的,收费标准将最低律师费定为相关法院的固定律师费另加四分之一(收费标准第16条),详见我们关于第35/A条律师主导和解的文章。

10. 外国委托人的律师费协议

10.1 货币

根据第2008-32/34号《关于保护土耳其货币价值的第32号决定的公告》,原则上,居住在土耳其的人之间不得以外币约定服务合同的价款。公告第8(7)条排除了若干情形,其中包括有非土耳其公民一方参与的服务合同;而居住在国外的委托人则完全不受该限制,因此外国委托人通常可以用欧元、美元或英镑约定律师费。居住在土耳其的双重国籍人士不能援引国籍例外。无论采用何种货币,律师费均不得低于以土耳其里拉计的收费标准。这些规则的相关适用,请参阅我们关于租赁合同外币禁令的文章。

10.2 增值税

法律服务按一般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第7346号总统决定,自2023年7月10日起,一般税率为20%。根据《增值税法》(第3065号法律),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服务可以免税,但第12(2)条要求客户位于境外,且服务在境外使用。在土耳其法院或土地登记处的代理服务是在土耳其使用的,因此通常很难适用免税。请询问报价是否含增值税,以及收据将如何开具。

10.3 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与核实

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载明所涵盖的工作、金额和货币、付款安排、开支和预付款的处理方式,以及法院判给的律师费如何处理。律师没有授权委托书不能出庭;身在国外的委托人通常可以在土耳其领事馆或当地公证人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并加附海牙认证(apostille),详见我们关于在国外为土耳其事务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文章。在支付任何款项之前,请按照我们核实土耳其律师身份指南中的步骤,核实该律师是否在土耳其律师协会注册。

10.4 聘请律师前应询问的问题

  • 律师费是固定费用、按比例收取,还是部分取决于胜诉?涵盖哪些阶段:一审、上诉、强制执行?
  • 我还需额外支付哪些开支?诉讼费和鉴定费需要预付多少?
  • 是否含增值税?将以哪种货币开具发票?
  • 如果胜诉,法院判给的律师费是抵扣您的律师费,还是另行归您所有?
  • 如果败诉,按现行收费标准,诉讼费用裁决和对方律师费的合理估算是多少?
  • 作为外国原告,我是否须提供诉讼费用担保?

11. 律师费与诉讼费用是两回事

律师费只是第6100号法律第323条所列yargılama giderleri即诉讼费用中的一项。其他费用包括申请费、裁定费和判决费,送达和邮寄费用,鉴定人和证人费用,临时措施和通知的费用,以及现场勘验费用。其中大部分须由原告在起诉时或在诉讼进行中预付,未缴纳预付款的,请求可能停滞不前。诉讼费如何计算以及预缴费用何时到期,请参阅我们关于土耳其诉讼费与预缴费用的文章。土耳其案件的合理预算应将三个数字相加:您的律师费、您垫付的诉讼费用,以及败诉时可能承担的诉讼费用。

12. 常见问题

12.1 akdi vekalet ücreti与karşı vekalet ücreti有何区别?

akdi vekalet ücreti是您与自己的律师约定的律师费;karşı vekalet ücreti是法院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判令败诉方支付的律师费。

12.2 土耳其律师收费有上限吗?

就按比例收费而言,有上限:根据第1136号法律第164(2)条,不得超过案件价值或判决金额的25%,超过该比例的协议仅在上限范围内有效。

12.3 律师可以收取低于收费标准的费用吗?

不可以。不得约定低于最低收费标准的律师费,律师不收取律师费而代理的,必须通知律师协会。

12.4 按照收费标准,首次咨询费用是多少?

在律师事务所口头咨询的最低收费为首小时4,000土耳其里拉,此后每增加一小时1,800土耳其里拉;实际收费可能更高。

12.5 如果胜诉,我能取得法院判给的律师费吗?

不会自动取得。根据第1136号法律第164(5)条,该费用归您的律师所有,除非您的协议约定将其抵扣您的律师费。

12.6 如果败诉,我要支付对方实际支付的律师费吗?

不需要,您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支付按收费标准确定的律师费,除非法院认定您恶意行事或完全无权而起诉。

12.7 如果只有部分请求获得支持,律师费如何计算?

各方按其胜诉部分获得相应计算的律师费,其他诉讼费用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326(2)条按各方胜诉比例分担。

12.8 如果我们从未签署律师费协议,会怎样?

在金钱请求案件中,律师费按胜诉价值的10%至20%确定,以判决确定之日为准计算,且不得低于收费标准。

12.9 土耳其允许胜诉酬金吗?

允许。附条件的律师费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即为有效,按比例收取的律师费不得超过25%。

12.10 可以用欧元或美元约定律师费吗?

如果您不是土耳其公民或居住在国外,根据第32号决定相关公告中的例外规定,通常可以;但律师费仍不得低于收费标准。

12.11 律师费需要另加增值税吗?

一般需要,按20%的一般税率缴纳;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的免税规定,要求服务也在境外使用。

12.12 强制执行程序中判给多少律师费?

金额不超过56,250土耳其里拉的程序,固定为9,000土耳其里拉,以本金为上限;超过该金额的,适用比例费率;债务人在付款期限内付款的,减为四分之三。

12.13 我可以在案件进行中更换律师吗?

可以,但被解除委托的律师有权获得全额律师费,除非因其过错或疏忽而被解除;增加律师须取得第一位律师的书面同意。

12.14 新的收费标准会在诉讼期间改变我的费用吗?

可能会,因为律师费按照判决作出时有效的收费标准计算,而新的收费标准通常每年秋季公布。

12.15 外国原告必须提供诉讼费用担保吗?

是的,根据第5718号法律第48条,除非法院基于互惠原则予以免除。

13. 结论

土耳其的律师费分为两条相互独立的轨道。约定律师费依据第1136号法律第163条和第164条以书面协议确定,以百分比表示时不得超过25%,且不得低于收费标准。法院判给的律师费按判决作出之日有效的收费标准确定(目前为2025年11月4日公布的收费标准),由败诉方承担,并归胜诉方律师所有。部分胜诉、强制执行程序和和解各有其规则,外国委托人还应事先考虑增值税、货币和诉讼费用担保问题。最好的保障是一份清晰的书面协议,以及对您自己的律师费和案件结果不利时可能面临的费用作出切合实际的估算。

如果您希望就您的事务获得书面律师费报价,或需要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对土耳其的诉讼或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费用估算,我们的法律团队可以审阅相关文件,并在您决定是否推进之前列明各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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