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耳其民法典》,在世配偶与子女共同继承时取得遗产的四分之一,其余四分之三由子女平均分配。没有子女时,配偶取得二分之一,另一半由父母继承;父母一方先亡的,由其后代(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其他情况下,配偶与祖父母一系共同继承时取得四分之三,否则取得全部遗产。位于土耳其的所有不动产,包括外国人拥有的不动产,均适用土耳其法律。
土耳其法律将继承人分为不同的顺序。最近一个有在世成员的顺序继承遗产,在世配偶与该顺序共同继承。本计算器依据《土耳其民法典》(第4721号法律)规定的法定份额进行计算。
根据第506条,遗嘱不得使某些继承人低于其特留份(saklı pay):后代为法定份额的二分之一,父母各为法定份额的四分之一;配偶与后代或父母一系共同继承时为法定份额的全部,其他情况下为四分之三。自2007年起,兄弟姐妹不再享有特留份。
根据《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第5718号法律)第20条,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但位于土耳其的不动产一律适用土耳其法律。因此,外国业主在伊斯坦布尔留下的公寓按上述规则分配。后续步骤请参阅我们关于办理继承证明书和继承房产过户的指南,或了解我们的继承法律服务。
是的。位于土耳其的不动产,无论业主国籍如何,均适用土耳其法律(第5718号法律第20条)。
能。养子女及其后代与血亲一样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第500条)。
不是。继承份额只有通过公证人或治安民事法院出具的继承证明书(mirasçılık belgesi)才具有正式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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