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司法休庭期为每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新司法年度自9月1日开始。法院照常开放,可以提起新诉讼,文书送达也继续进行。对于受休庭期约束的事务,如果期限在休庭期内届满,该期限自动延长一周至9月7日;但这一延长不适用于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事务,也不适用于执行程序或执行法院的事务。
每年,土耳其法院都会遵循一个称为 adli tatil(司法休庭期)的法定休庭期,在此期间大部分司法活动暂停。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关闭,而是指大多数庭审不再举行,大多数程序期限受到影响,而一类明确界定的紧急事务则照常进行。
对于在土耳其涉诉或考虑提起诉讼的任何人而言,休庭期带来的后果常常被误解。其中危害最大的误解,是以为所有期限都会暂停。事实并非如此。有若干类程序在整个休庭期内继续进行,其期限照常计算,而对于这些类别,适用于其他事务的一周延长并不适用。持相反假设的当事人会因此丧失提出异议、上诉或答辩的权利。
Bayraktar Attorneys 专门为在土耳其的外国国民提供服务。本指南说明休庭期的时间、哪些事务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期限受到怎样的影响,以及至关重要的一点:哪些期限根本不会延长。
简要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司法休庭期为每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新司法年度自9月1日开始。法院照常开放,可以提起新诉讼。对于受休庭期约束的事务,如果期限在休庭期内届满,该期限自动延长一周至9月7日。但是,这一延长不适用于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事务,也不适用于执行程序或执行法院受理的事务。在8月届满的支付令异议期限,必须在8月内遵守。
根据《土耳其民事诉讼法》(Hukuk Muhakemeleri Kanunu,第6100号法律)第102条,司法休庭期每年于7月20日开始,于8月31日结束。新司法年度自9月1日开始。
就2026年而言,这意味着:
上述日期由法律规定,每年不变。如需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日期及其实际影响,请参阅我们关于土耳其司法假期的指南。
休庭期并不仅限于民事法院。根据《行政诉讼程序法》(第2577号法律)第61条,地区行政法院、行政法院和税务法院同样自7月20日至8月31日暂停工作,并于9月1日恢复。
这一点对外国国民十分重要,因为对他们影响最大的许多决定,包括居留许可拒绝、驱逐出境决定以及工作许可拒绝,都是在行政法院提出质疑的。
宪法法院不受司法休庭期约束,与个人申请有关的期限在整个休庭期内继续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了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案件类别和程序行为,包括:
最后一类的范围比表面看起来更广。如果某项法律将某类事务规定为紧急事务,该规定即使该事务落入第103条的范围,从而不受休庭期约束。正是通过这一机制,执行法院程序完全不受休庭期影响,详见下文。
即使对于在休庭期内不进行实体审理的案件,一系列程序行为仍继续进行:
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地区上诉法院和最高上诉法院。
这是休庭期中最容易导致代价高昂之错误的方面,需要精确把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在受休庭期约束的事务中,如果该法规定的期限在休庭期内届满,该期限自休庭期结束之日起延长一周,无需提出申请,也无需法院作出命令。该延长自动生效。
就2026年而言,这意味着在7月20日至8月31日之间任何一天届满的符合条件的期限,均延长至2026年9月7日。原本应于8月28日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可以在9月7日之前提交。
该延长仅适用于受休庭期约束的事务。它不适用于第103条所列的类别,原因恰恰在于这些事务仍在继续审理。
这一逻辑一经说明便很清楚,但其实际效果却经常令诉讼当事人感到意外。如果您的案件属于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案件,其程序期限照常计算,不享有任何延长。
最常见的例子涉及劳动请求。因劳动合同产生的雇员请求明确属于第103条的范围,因此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如果劳动案件的判决在休庭期内送达一方当事人,上诉期限在整个休庭期内照常计算,不予延长。以为可以享受延长并于9月7日提交的当事人,将会逾期。
同样的分析适用于家庭法事务、临时措施申请、破产和重组程序,以及第103条范围内的其他所有类别。
这一问题值得单独成节,因为其后果严重,而且客户对此的误解几乎普遍存在。
执行办公室并非《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法院,因此第102条至第104条的休庭期规定对其不适用。执行办公室在整个休庭期内照常运作。可以启动执行程序,可以送达支付令,可以实施扣押,也可以进行拍卖。
此外,《强制执行与破产法》(第2004号法律)第18条规定,提交执行法院的事务属于紧急事务。由于《民事诉讼法》第103条将法律规定为紧急的事务纳入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类别,执行法院程序在整个休庭期内继续进行,一周延长对其不适用。
最高上诉法院一贯确认这一立场。在第12民事庭的一项裁决中,针对7月19日送达的地区上诉法院裁决提出的上诉于9月3日提交,被认定为逾期,原因正是在执行事务中不适用延长。
实际后果:如果您在无判决执行程序中收到支付令,而七天的异议期限在8月内届满,您不能等到9月7日。您的异议必须在七天内提出。在该期限之后提出的异议无法阻止执行程序确定,债务人将丧失对债务提出争议的机会。
第104条延长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其他法律规定的期限则依照该法律进行判断。对驱逐出境决定提出质疑的七天期限、各类行政异议的十五天期限,以及《强制执行与破产法》规定的期限,均受其各自的法律框架调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不应假定其中任何一项能够享受民事诉讼中的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5271号法律)载有其自身的休庭期规定,这些规定在一个重要方面与民事制度不同。
三天与一周之差在绝对值上很小,但在实践中意义重大。在刑事事务中以为适用民事延长的当事人,将会逾期四天。
不会。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误解。法院在整个休庭期内保持开放:
通常不会进行的,是受休庭期约束之案件的庭审。在普通民事案件中排定的庭审,将延期至9月1日之后的日期。
可以。在休庭期内的任何时间均可提起诉讼。被推迟的是案件的实体进展,而不是提起诉讼这一行为。
实际情况是,诉讼予以登记,费用予以缴纳,可以进行送达,案卷予以立案,但除非该事务属于第103条的范围,首次庭审通常会排定在休庭期结束之后的日期。
在某些情况下,在休庭期内提起诉讼反而颇为有利,包括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采取临时措施,或者提起诉讼这一行为本身具有法律后果等情形。提起诉讼需要在一开始缴纳费用,因此在着手之前,有必要了解土耳其的司法费用和预付款。
举例而言,离婚诉讼可以在休庭期内提起,但起诉状的送达和庭审的排期通常会在9月1日之后恢复,除非该事务或其中某一部分符合紧急情形。如果需要采取有关子女监护或抚养费的临时措施,该部分可以在休庭期内处理,尽管离婚本身不能。
休庭期对外国国民的影响超出一般情形。
第一,最常影响外国国民的期限往往根本不是民事诉讼期限。对驱逐出境决定提出质疑的七天期限、移民事务中行政异议的期限,以及《强制执行与破产法》规定的期限,均受其各自的规则调整;在这一背景下,以为8月份一切都会暂停的假设尤其危险。
第二,行政法院遵循休庭期,这会影响针对移民和许可决定之质疑的审理时间,尽管提出这些质疑的期限本身可能并不延长。
第三,外国国民在休庭期内常常身在土耳其境外,而恰恰在此期间,文书可能被送达至无人查看的土耳其地址。文书送达在整个休庭期内继续进行,8月份送达的文书无论收件人是否知悉,都会开始计算期限。
对于其他在夏季不会暂停的时限性义务,同样需要谨慎对待,包括土耳其的纳税申报和缴纳期限。
9.1. 土耳其的司法休庭期是什么时候?
每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新司法年度自9月1日开始。上述日期由《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固定不变。2026年的休庭期为7月20日(星期一)至8月31日(星期一),新司法年度自9月1日(星期二)开始。
9.2. 司法休庭期内法院会完全关闭吗?
不会。法院保持开放,登记处照常运作,执行办公室和公证处正常工作,值班法院处理紧急事务。通常不会进行的,是受休庭期约束之案件的庭审。文书送达在整个休庭期内继续进行。
9.3. 所有期限在休庭期内都会暂停吗?
不会,这是该领域后果最严重的误解。第104条规定的一周延长仅适用于受休庭期约束之事务中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事务,包括劳动请求、家庭事务和执行程序,其期限照常计算,不享有任何延长。
9.4. 我的期限在8月届满。实际截止日期是哪一天?
这完全取决于事务的类型。如果您的案件受休庭期约束,且该期限由《民事诉讼法》规定,则期限延长至2026年9月7日。如果您的案件属于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类别,或者该期限由其他法律规定,则截止日期为原定日期,不适用任何延长。对此应当加以确认,而不是凭假设判断,因为一旦判断错误,后果就是丧失相关权利。
9.5. 执行程序在休庭期内会继续进行吗?
会,完全继续进行。执行办公室并非《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法院,因此休庭期规定对其不适用。在整个休庭期内,可以启动执行程序、送达支付令、实施扣押并进行拍卖。此外,执行法院受理的事务由法律规定为紧急事务,因此同样继续进行。
9.6. 我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七天期限会延长至9月7日吗?
不会。这是该领域最危险的一个假设。一周延长不适用于《强制执行与破产法》规定的期限。如果您的七天异议期限在8月届满,它就在8月届满。在该期限之后提出的异议无法阻止执行程序确定。最高上诉法院一贯确认这一立场。
9.7. 我能在司法休庭期内提起新诉讼吗?
可以。诉讼可以在任何时间提起。诉讼予以登记,费用予以缴纳,案卷予以立案,但除非该事务属于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类别,首次庭审通常会排定在9月1日之后。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或需要采取临时措施的情况下,在休庭期内提起诉讼反而颇为有利。
9.8. 刑事案件在休庭期内会继续进行吗?
侦查、涉及在押被告人的程序以及其他被规定为紧急的事务依照值班安排继续进行。普通刑事庭审予以延期。在刑事事务中,在休庭期内届满的期限自休庭期结束之日起延长三天,而不是像民事事务那样延长一周。
9.9. 我的劳动请求案件正在进行中。它会在夏季暂停吗?
不会。因劳动合同产生的雇员请求明确属于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类别。这带来一个重要后果:如果判决在休庭期内送达给您,您的上诉期限在整个休庭期内照常计算,不会延长至9月7日。在以为8月份一切都会暂停的假设之下,劳动诉讼当事人是最常见的受害者之一。
9.10. 我能在休庭期内出席庭审吗?
只有当您的案件属于在休庭期内继续进行的类别,或者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申请认定该事务为紧急事务时,才可以。否则,庭审将延期至休庭期结束之后的日期。
9.11. 休庭期会影响行政法院案件吗?
会。根据《行政诉讼程序法》,地区行政法院、行政法院和税务法院同样自7月20日至8月31日遵循休庭期。这一点与外国国民相关,因为移民和许可决定是在这些法院提出质疑的。但是,提出质疑的期限受适用法律调整,不应假定其会延长。
9.12. 宪法法院遵循休庭期吗?
不。宪法法院不受司法休庭期约束,其期限在整个休庭期内继续计算。
9.13. 我8月份在国外。文书仍然可以送达给我吗?
可以。文书送达在整个休庭期内继续进行。8月份送达至您土耳其地址的文书,无论您是否知悉,都会开始计算相关期限。在土耳其境外度过夏季的外国国民,应当确保有人查看可能被送达文书的地址,或者由持有授权委托书的律师作为指定送达地址。
土耳其的司法休庭期为7月20日至8月31日,2026年新司法年度自9月1日(星期二)开始。在整个休庭期内,法院保持开放,可以提起诉讼,文书送达继续进行,执行程序照常推进。
关键在于,休庭期并不会暂停一切,一周延长也并非普遍适用。它仅适用于受休庭期约束之事务中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此外一概不适用。劳动请求、家庭事务、临时措施申请,尤其是执行程序,均继续进行,其期限照常计算。
在这一领域遭受损失的客户,几乎从来不是案件本身薄弱的人,而是那些在8月份收到文书、基于一切都会顺延至9月7日的假设计算期限,却对自己的事务所属类别判断错误的人。
如果您在休庭期内收到了文书,不确定您的事务是否符合紧急情形,或需要计算在此期间届满的期限,请联系 Bayraktar Attorneys,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