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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法律体系详解:法院、上诉与律师代理

快速解答

土耳其实行以《宪法》和各部法典为基础的大陆法体系,主要法典包括《民法典》(第4721号法律)、《债务法》(第6098号法律)、《刑法典》(第5237号法律)、《民事诉讼法》(第6100号法律)和《刑事诉讼法》(第5271号法律)。案件由初审法院或专门法院受理,可在两周内向地区上诉法院提起istinaf上诉,之后再上诉至最高上诉法院。行政争议由行政法院和国务委员会审理,上诉期限为30日。诉讼使用土耳其语;外国人须依据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通过在律师协会注册的律师进行诉讼。

外国人往往在棘手的时刻接触到土耳其法律体系:安塔利亚的租户拒不腾退公寓,伊斯坦布尔的经销商拖欠货款,居留许可申请被拒,或者在一场纠纷之后被要求向警方作陈述。他们最先提出的问题总是相同的:由哪个法院审理?由谁裁决?需要多长时间?我能否在国外处理?这一体系的基本结构是稳定的,但细节不断变化:2026年7月16日第7589号法律修改了民事案件向最高上诉法院上诉的规则以及地区行政法院的审查规则,因此几年前撰写的指南可能已不再准确。本文为外国读者梳理整个体系,并在某一环节需要深入了解时,指引您参阅我们更为详细的专题指南。

1. 以法典为基础的大陆法体系

土耳其属于欧洲大陆法传统。其主要法典在共和国成立初期以瑞士、德国和意大利法律为蓝本制定,此后均已重新修订。土耳其的法官从成文法的文本出发,而不是从先前的判决出发;律师首先争论的是法典如何规定,然后才是上级法院如何解释。

1.1 宪法与规范位阶

位于最顶端的是《土耳其共和国宪法》(第2709号法律)。第9条规定,司法权由独立、公正的法院以土耳其民族的名义行使;第138条禁止任何机关或个人向法官发布命令或指示。第142条要求法院的组织、职权和诉讼程序由法律规定。根据第90条,依法生效的国际协定具有法律效力;有关基本权利的协定与法律相冲突时,以协定为准。法律之下是总统令和规章。

1.2 外国人会接触到的主要法典

大多数私法争议依据《土耳其民法典》(第4721号法律,涉及人、家庭、继承和物权)、《土耳其债务法》(第6098号法律,涉及合同、侵权和租赁)以及《土耳其商法典》(第6102号法律,涉及公司和商事交易)作出裁判。犯罪由《土耳其刑法典》(第5237号法律)界定,其第2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法律未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而受到处罚。诉讼程序受《民事诉讼法》(第6100号法律)、《刑事诉讼法》(第5271号法律)和《行政诉讼程序法》(第2577号法律)调整。涉外争议还适用《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第5718号法律)。

1.3 判例的作用

第4721号法律第1条要求法官依照法典的文义和精神适用法律;法典没有规定的,适用习惯法;仍无可适用者,法官应如同立法者一样作出裁判,并参酌学说和司法判决。因此,判例具有说服力,但并不具有正式的约束力,只有一个重要的例外:根据《最高上诉法院法》(第2797号法律)第45条,统一判例的决定,即içtihadı birleştirme kararları,对最高上诉法院本身和所有普通法院均具有约束力。实践中,下级法院会严格遵循最高上诉法院的既定判例,因为偏离既定判例的判决很可能被撤销。如何查找和引用这些决定,请参阅我们关于土耳其最高上诉法院判决的文章。

2. 整体结构:普通司法、行政司法与宪法司法

土耳其司法分为相互独立的系统。普通法院系统,即adli yargı,负责私法和刑事事务,审理个人和公司之间的争议以及所有刑事案件。行政法院系统,即idari yargı,审查国家和公共机构的行为。两者之上是宪法法院和管辖权争议法院。选错司法系统或法院是最常见、代价也最高的错误之一,我们在关于无管辖权裁定(görevsizlik kararı)的指南中对此作了说明。

法院职能
民事初审法院和民事治安法院一般民事争议;租赁、共有物分割和占有争议由民事治安法院审理(第6100号法律第2条和第4条)
商事法院、消费者法院、劳动法院和家事法院依据第6102号法律、第6502号法律、第7036号法律和第4787号法律设立的专门民事初审法院
执行法院对执行办公室和破产办公室提出的申诉和异议(第2004号法律第4条)
刑事治安法官、刑事初审法院、重罪刑事法院分别负责侦查措施、一般犯罪和严重犯罪(第5235号法律)
地区上诉法院对民事和刑事初审判决提起的事实审和法律审上诉(istinaf)
最高上诉法院(Yargıtay)普通法院裁判的终审法院(《宪法》第154条)
行政法院和税务法院针对行政机关的撤销之诉和完全救济之诉;税务争议(第2576号法律)
地区行政法院和国务委员会(Danıştay)行政案件的上诉审和终审(第2577号法律第45条和第46条;《宪法》第155条)
宪法法院法律合宪性审查,以及就基本权利受侵害提出的个人申请(《宪法》第148条)
管辖权争议法院终局解决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宪法》第158条)

3. 民事初审法院与专门法院

3.1 一般民事法院

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2条,民事初审法院,即asliye hukuk mahkemesi(一般民事法院),审理财产权案件和人身权案件,不论标的额大小,并审理未划归其他法院的所有其他民事案件。根据第4条,民事治安法院,即sulh hukuk mahkemesi,审理因租赁关系产生的所有争议(无判决腾退执行除外)、共有财产分割以及占有保护之诉。根据第5235号法律第5条,两类法院均由独任法官审理。第6100号法律第1条规定,有关事物管辖的规则属于公共秩序,因此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另选法院。

3.2 商事法院、消费者法院、劳动法院和家事法院

根据第6102号法律第5条,商事法院审理商事案件。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6502号法律)第73条,消费者法院审理因消费者交易产生的争议;消费者在该法院提起的诉讼免缴诉讼费,消费者也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金额较小的消费者请求须先提交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相关限额每年调整,详见我们关于消费者法院管辖权的指南。根据《劳动法院法》(第7036号法律)第5条,劳动法院审理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家事法院依据第4787号法律在每个省以及中心城区人口超过十万的区设立,审理离婚、子女监护、扶养费及其他家事案件。区内未设专门法院的,由指定的民事初审法院以该专门法院的身份审理案件。

3.3 执行办公室与执行法院

在土耳其,债务催收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行政程序。债权人依据《强制执行与破产法》(第2004号法律),在执行办公室,即icra dairesi(签发支付令并实施扣押的国家机关)启动程序。对这些机关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和异议,依据该法第4条由执行法院,即icra mahkemesi审理。因此,外国债权人往往无需先赢得完整的诉讼即可收回债务,但债务人提出异议后,仍可能须进入诉讼程序。

4. 刑事司法:检察官与刑事法院

4.1 侦查阶段

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始于共和国检察官,即Cumhuriyet savcısı。根据第5271号法律第160条,检察官一旦获悉表明可能存在犯罪的事实,即必须开始侦查,并须同时收集有利于和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证据足以构成充分嫌疑的,检察官依据第170条提起公诉;否则,依据第172条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第173条,被害人可以在该决定送达后两周内向刑事治安法官提出异议。因此,遭受诈骗、人身伤害或盗窃的外国人首先打交道的是检察院,而不是法院。

4.2 刑事法院的三个层级

第5235号法律设立了三类机构。刑事治安法官,即sulh ceza hâkimliği,依据第10条作出侦查期间所需的司法决定,例如逮捕、搜查和冻结资产,并审理对这些决定提出的异议。重罪刑事法院,即ağır ceza mahkemesi,依据第12条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可处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以及抢劫、欺诈破产等列明的犯罪。刑事初审法院,即asliye ceza mahkemesi,依据第11条审理其他所有案件。根据第5271号法律第150条,犯罪嫌疑人可以请求指定辩护律师;所涉犯罪的法定最低刑超过五年的,必须指定辩护律师。我们的刑事法律团队在上述各个阶段为外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提供代理。

5. 普通法院的上诉:Istinaf与Yargıtay

自2016年7月地区上诉法院开始运作以来,普通法院实行三级审理。第一次上诉,即istinaf(事实审和法律审上诉),向地区上诉法院,即bölge adliye mahkemesi提出。在民事案件中,第6100号法律第341条允许对终局裁判和部分临时措施裁定提起该上诉,第345条规定上诉期限为判决送达后两周。标的额极小的财产请求在初审即为终局;该金额限额每年重新调整。地区上诉法院可以审查证据,并且根据第353条,往往自行就实体问题作出新的判决,而不是将案卷发回重审。

第二次上诉,即temyiz(法律审上诉),须依据第361条在送达后两周内向最高上诉法院,即Yargıtay提出。第362条排除了许多裁判,包括标的额低于每年重新调整的金额门槛的裁判以及大多数民事治安法院案件;第7589号法律于2026年7月新增一款,规定地区上诉法院作出的新判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继续上诉。刑事上诉遵循同样的模式:根据第5271号法律,istinaf上诉期限为两周(第273条),temyiz上诉期限同样为两周(第291条),第286条列明了不得上诉至最高上诉法院的裁判。民事案件的期限还受第6100号法律第102条和第104条规定的7月20日至8月31日夏季休庭期影响;请参阅我们关于司法休庭期的文章。

6. 行政司法:行政法院与国务委员会

外国人对居留许可被拒、驱逐令、规划决定、税款核定或公共机构作出的罚款提出异议的,应诉诸行政司法系统。根据第2576号法律第5条,行政法院审理撤销之诉和完全救济之诉(即针对行政机关的赔偿请求),税务法院则依据第6条审理税务争议。根据第2577号法律第7条,除特别法另有规定外,向行政法院起诉的一般期限为六十日,向税务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十日,均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算。有些法律规定的期限要短得多;例如,《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6458号法律)第53条规定,对遣返(驱逐出境)决定提出异议的期限仅为七日,因此必须在收到决定当天核实期限。

根据第2577号法律第45条,可以在送达后三十日内向地区行政法院,即bölge idare mahkemesi提起上诉,但低价值案件为终局。根据第46条,只有列明类别的案件,以及(除例外情形外)地区行政法院自行作出新判决的案件,才可以上诉至国务委员会,即Danıştay,期限同样为三十日。《宪法》第155条规定,国务委员会是行政法院裁判的终审机关。上述两条均已于2026年7月由第7589号法律修改,其中所含的金额限额应按案件提起的年度予以核实。

7. 宪法法院与管辖权争议法院

7.1 向宪法法院提出个人申请

《宪法》第148条允许任何人在用尽普通法律救济后,以公权力机关侵犯了同时受《宪法》和《欧洲人权公约》保护的基本权利为由,向宪法法院,即Anayasa Mahkemesi提出申请。根据第6216号法律第47条,申请须在用尽救济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根据第46条,外国人可以提出申请,但仅属于土耳其公民的权利除外。宪法法院并不作为对事实的又一级上诉审,它审查的是诸如在合理期限内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或财产权等权利是否受到侵犯。通常只有在完成这一步骤之后,才能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请。

7.2 管辖权争议法院

根据《宪法》第158条和第2247号法律第1条,管辖权争议法院,即Uyuşmazlık Mahkemesi,终局解决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之间关于由哪一系统管辖的争议,以及两者之间相互冲突的判决。在两个系统交界的案件中,例如针对公共机构的赔偿请求,这一法院尤为重要。

8. 法官、检察官与律师

8.1 法官与检察官

土耳其的法官和检察官是职业官员,在法学院毕业并接受培训后进入这一职业;普通案件中没有陪审团,也没有非职业法官。他们的任命、调动、晋升和纪律事项,依据《宪法》第159条由法官和检察官委员会,即Hâkimler ve Savcılar Kurulu负责。法官会在不同岗位之间轮换,因此主持一起长期案件首次庭审的法官,未必是最终作出判决的法官。

8.2 谁可以代理您

根据《律师法》(第1136号法律)第35条,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在法院代理他人,仅限于在土耳其律师协会注册的律师。第3条要求具备土耳其国籍、土耳其法学学位或经认可的同等学历,完成实习,并在该律师协会辖区内居住。根据第44条,在土耳其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就外国法和国际法提供咨询。每个人仍然可以自行进行诉讼,但对于不能阅读土耳其语的外国人来说,这很少现实可行。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请核实您的律师是否列于律师协会名册,具体方法见我们关于如何核实土耳其律师身份的指南。

9. 许多民事请求起诉前须进行强制调解

对于若干类争议,申请调解是起诉条件,即dava şartı:未经调解提起的诉讼将因程序原因被驳回。根据第7036号法律第3条,这一规定适用于劳动者或雇主的债权请求以及复职请求;调解员须在三周内完成调解,可延长一周。根据第6102号法律第5/A条,这一规定适用于以支付金钱为标的的商事请求,期限为六周,可延长两周。第6502号法律第73/A条将其扩展至消费者法院的争议;《民事争议调解法》(第6325号法律)第18/B条自2023年起又增加了租赁争议、共有物分割、第634号法律规定的区分所有权争议以及相邻关系争议。宪法法院已于2024年以E.2023/160、K.2024/77号判决,撤销第6325号法律第18/A条第11款中关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首次调解会议的一方即使胜诉也须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的规定;但缺席首次会议仍会使调解在未达成和解的情况下结束,因此外国当事人应委派一名获得明确授权的律师出席。根据第18/A条第15款,调解期间诉讼时效中止。

10. 语言、口译与外国文件

根据《宪法》第3条,国家语言为土耳其语,所有诉状、庭审和判决均使用土耳其语。在刑事诉讼中,第5271号法律第202条要求在侦查和审判阶段为不能充分掌握土耳其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配备口译人员,第324条第5款规定该口译费用由国家承担。在民事诉讼中,第6100号法律第263条要求通过口译人员询问不懂土耳其语的证人。外文文件须附宣誓翻译的土耳其语译文提交,在国外出具的文件通常还需办理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149条,当事人或律师可以申请通过同步音视频连线参加庭审;根据第445条,可以通过国家司法信息系统UYAP以电子方式起诉和查阅案卷。

11. 案件所需时间与费用

11.1 实践中的审理期限

《宪法》第141条规定,司法机关有义务以尽可能快速和低成本的方式审结案件,但实际审理期限差异很大。简单的执行异议或临时禁令可能在数周内作出裁决;需要专家报告的有争议的商事或建设工程案件,仅初审通常就需要远超一年的时间,每一次上诉还会进一步延长时间。大城市法院工作量繁重,庭审常因证据或专家报告而延期,夏季休庭期也会放缓诉讼进程。任何对有争议案件承诺固定结案日期的律师都应谨慎对待;切合实际的估计取决于受理法院、是否需要专家以及对方是否上诉。

11.2 诉讼费、预付费用与诉讼费用担保

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120条,原告在起诉时须缴纳诉讼费和由司法部每年确定的费用预付款。对于金钱请求,依据《规费法》(第492号法律)须缴纳按比例计算的裁判费,该法第28条要求预先缴纳其中的四分之一,其余部分在判决后缴纳。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326条,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包括按照官方最低收费标准计算的法院判给的律师费,详见我们关于约定律师费与法院判给的律师费的文章。外国人须特别注意以下一点:根据第5718号法律第48条,外国原告必须为被告的诉讼费用提供担保,除非法院基于互惠原则免除原告的这一义务,或者适用该法第1条所保留的条约;此外,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334条第3款,外国人只有在互惠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诉讼救助。

步骤期限
民事istinaf上诉判决送达后两周(第6100号法律第345条)
民事案件向最高上诉法院上诉送达后两周(第6100号法律第361条)
刑事istinaf上诉和temyiz上诉附理由判决送达后两周(第5271号法律第273条和第291条)
对不起诉决定提出异议送达后两周(第5271号法律第173条)
行政诉讼六十日;税务法院为三十日,特别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577号法律第7条)
行政istinaf上诉和向国务委员会上诉送达后三十日(第2577号法律第45条和第46条)
向宪法法院提出个人申请用尽救济之日起三十日(第6216号法律第47条)

12. 通过授权委托书在国外委托代理

大多数外国委托人从不需要亲自出庭。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76条,律师必须提交由公证人制作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即vekâletname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授权委托书可以在访问土耳其期间于土耳其公证处签署,也可以在国外的土耳其领事馆签署,或者在当地公证人面前签署,并办理海牙认证、附宣誓翻译的土耳其语译文。第74条列明了律师只有在获得明确授权后才能实施的行为,包括和解、放弃诉讼或上诉、认诺对方请求、订立仲裁协议以及诉诸调解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遗漏这些事项的一般诉讼授权可能在关键时刻阻碍和解。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措辞和撤销,详见我们关于土耳其授权委托书的指南。在某些情况下仍须本人到场:民事法院可以依据第6100号法律第169条命令当事人亲自到庭接受询问;根据第5271号法律第193条,刑事审判原则上不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13. 常见问题

13.1 土耳其法律体系属于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法官首先适用第4721号法律和第6098号法律等成文法典,判例起指导作用,而最高上诉法院的统一判例决定具有约束力。

13.2 土耳其法院体系的主要层级有哪些?

在普通法院系统中,依次为初审法院、负责istinaf上诉的地区上诉法院和最高上诉法院;在行政法院系统中,依次为行政法院、地区行政法院和国务委员会。

13.3 土耳其法院是否设有陪审团?

没有。案件由职业法官裁决:大多数初审法院由独任法官审理,重罪刑事法院、审理较大金额请求的商事法院以及上级法院则由合议庭审理。

13.4 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是多久?

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提起istinaf上诉和向最高上诉法院上诉的期限均为送达后两周;在行政案件中为三十日。

13.5 外国律师能否在土耳其法院代理我?

不能。根据第1136号法律第35条,只有在土耳其律师协会注册的律师才能代理委托人,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就外国法和国际法提供咨询。

13.6 我是否必须为案件前往土耳其?

通常不必。依据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行事的律师可以代为起诉和出庭,但部分家事和刑事案件要求本人到场。

13.7 如果我不会说土耳其语,能否获得口译服务?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或检察官必须指定口译人员,费用由国家承担;在民事案件中,外国证人通过口译人员接受询问,外文文件须附宣誓翻译。

13.8 起诉前是否必须先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商事金钱请求、消费者法院争议、租赁、共有物分割、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争议必须先行调解;否则,诉讼将因程序原因被驳回。

13.9 外国原告是否须提供诉讼费用担保?

根据第5718号法律第48条,须提供担保,除非法院基于互惠原则予以免除,或者与原告所属国家签订的条约另有规定。

13.10 如果我败诉,由谁承担法律费用?

根据第6100号法律第326条,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以及按照官方最低收费标准计算的法院判给的律师费。

13.11 居留许可或驱逐出境争议由哪个法院审理?

由行政法院审理,而非民事法院或刑事法院;起诉期限往往短于一般的六十日。

13.12 外国人能否向宪法法院提出申请?

可以,须在用尽普通救济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但根据第6216号法律第46条仅属于土耳其公民的权利除外。

13.13 如果我向错误的法院起诉,会怎样?

法院将作出无管辖权裁定,当事人须在两周内申请将案卷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否则视为未起诉。

13.14 在土耳其,一起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这取决于受理法院、是否需要专家报告以及是否上诉;简单的申请可能只需数周,而有争议的案件仅初审通常就需要一年以上。

14. 结论

土耳其法律体系是以法典为基础的大陆法体系,设有两个相互独立的司法系统:自2016年起实行三级审理的普通法院系统,以及以国务委员会为最高机关的行政法院系统;此外还有受理个人申请的宪法法院。对外国人而言,实际风险与其说在于实体法,不如说在于程序:选择正确的法院、完成强制调解、遵守两周和三十日的上诉期限、以土耳其语提交文件、提供诉讼费用担保,以及向律师出具包含案件可能需要的全部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您在土耳其面临争议、刑事侦查或行政决定,希望了解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适用哪些期限以及如何在国外采取行动,我们的法律团队可以审查您的情况,并说明现行法律下可采取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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